10/18/2021

毛泽东已盖棺定论,但对他审判还未进行

People have had the final judgments with Mao Zedong, but his trial has not yet come.

叶永烈

对毛泽东的审判还未进行


编者按:

只有审判毛泽东,人民才能去除愚昧,社会才能走出黑暗,国家才能迈向民主。毛泽东是中华民族挥之不去的,是中国社会进步绕不开的障碍。只有进行历史审判,让毛泽东彻底下了地狱,人民才能获得心灵和精神的自由。

Until having a fair judgment with Mao Zedong, the people can get rid of ignorance, the society can get out of the darkness, and the country can move towards democracy. Mao Zedong is the devil shadow of the Chinese nation and an obstacle to China's social progress. Only by carrying out historical trials and letting Mao Zedong go to hell can the people gain internal and spiritual freedom.


“毛泽东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历史会作出公正的裁决” 。

叶永烈在《刘少奇与毛泽东》一书中,有这样两段评述,言简意赅,乍一听,有些耸人听闻, 但如果联系毛泽东给中国人民带来的两次 “大灾难” ,使几千万人的血流成河;两次使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边缘。

从这一视角去看毛泽东其人,就不难理解叶永烈讲这些话的心态。只要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抱着“血溶于水” 的感情,并且对毛氏暴政进行深沉的 “反思” ,就自然而然会认同叶永烈的这一观点。

他是这样说的:“如果没有 ‘八届十中全会’ ,或者毛泽东在 1962 年8月之前谢世,那么中国对毛泽东的评价将还会再高些。……

“八届十中全会对毛泽东来说,也是一个转折点。从此,毛泽东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 虽然他在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也风光一段日子,但他是向着一个无底的深渊,一步步走去,再也不回头,最后到 ‘文化大革命’ 中沉沦。

毛泽东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历史和人民会作出公正的裁决,反正时间还多着呢!” 文中,一个是 “如果……谢世” ,另一个是 “下地狱” ,这两句话的内涵,只要细细捉摸,还是回味无穷的。

他在《刘少奇与毛泽东》一书的另一处又说: “刘少奇没有好死,毛泽东也没有好活。” “毛泽东与毛泽东时代终结的丧钟敲响了!” “刘少奇没有入地狱,而毛泽东也没有上天堂!” “刘少奇 ‘盖棺论定’ 了,但历史与人民对毛泽东的审判,则还没有结束。”

叶永烈在《周恩来与毛泽东》一书中,在有关章节中对毛泽东有更全面的评述,现将这些评述汇集在一起,从中可以更加深刻认识毛泽东其人。而这些评语又都是建立在大量史实的基础上,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后得出来的。

他对毛泽东的评价: 在政治上,他认为:“毛泽东是由正确路线的代表人物,蜕变为机会主义路线的头子;由一个革命家蜕变为封建专制主义的君王。” 在思想作风与道德品质上,他认为:“毛泽东的排斥不同意见,是特别恶劣的。” “他往往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通过高压、暴力的方式,对持不同意见者施予打击、斗争乃至铲除、杀害。”(指在中央苏区,毛泽东搞的“肃反”。)

“晚年的毛泽东,是卑微渺小、龌龊黯淡的。”“整不倒,也要把他累垮(指对周恩来)”“毛泽东将这套肮脏的手段来对待周恩来。毛泽东对待周恩来何其残忍如斯!” “毛泽东的那种玩弄权术与阴谋诡计的手段,那种明知故犯、落井下石、威逼陷害的思想作风,都是十分丑陋的。”“毛泽东的这种心态与行为,突出地反映了毛泽东晚年恶劣的政治品质!”“毛泽东的那种阴险狠辣、不择手段,是毛泽东一生中最丑恶的行径之一。” “连垂死的病人都不肯放过,一定要斗争到底。这股狠辣的劲头,也只有毛泽东才具备。”(指对周恩来)

因此,作者的结论是:“毛泽东的排斥不同意见,是特别独断专行,是毛泽东思想作风的一大恶劣本⾊。他一生中所犯的重大错误,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千古劫难,全部都是与此有关。”“毛泽东的 ‘德’ 过于恶名昭著!” 

作者在评述毛泽东的一生处世哲学时, 他在引述毛泽东自己讲的原话后(比如毛泽东说: “一万年以后,也要斗”。毛泽东还说:“有人说,中国爱好和平,那是吹牛;其实中国就是好斗,我就是一个。”)就接着说:“实际也是这样,毛泽东走到哪儿,就斗到那儿。形形色色的政治斗争、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风云,伴随了他那漫长的一生。”

为了说明毛泽东 “走到哪儿,就斗到那儿” ,作者从封存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档案中, 挖掘出了迄今鲜为人知的、毛泽东一手炮制的苏区根据地的大冤案。作者对这一冤案作了如下评述:“中央苏区三十年代初期的肃反运动,是一起毛泽东借用反 AB 团来铲除异己的政治事件。据不完全统计,死在这场政治阴谋中的红军官兵与党政干部,达2万人之多。 他们大都是革命的中坚分子与骨干力量。……”

这一冤案为 “尊者讳” ,迄今没有公开平反。“此后,从四十年代的延安整风到六七十年代的 ‘文化大革命’ ,毛泽东策划的政治运动一浪接一浪。这一切源头,便是反 AB 团运动。”

作者对延安的整风运动是这样评述的:“毛泽东为周恩来组织的批判斗争,不仅规模宏大、时间持久,而且气氛紧张而激烈。由于整风的第一号对象王明早就称病住院,躲避了批判斗争;因而第二号对象的周恩来便承受了主要的批判斗争的火力,其场面的激烈程度为整风运动的首见。而周恩来本身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毛泽东的这条错误的机会主义路线统治中共达四分之一世纪之久,给中国带来了贫穷、落后与苦难。毛泽东在世之时,没有人能够反对它,更没有人能结束它。听任其横行恣肆。这一切都是崇拜延安整风运动之所赐。” “毛泽东之所以如此看重延安整风,是因为通过这次运动,形成了毛泽东的统治模式。” “毛泽东由反教条主义的英雄,变为教条主义的俘虏;由正确路线的代表人物,蜕变为机会主义路线的头子;

由一个革命家蜕变为封建专制主义的君王。而延安整风运动由一种思想教育运动变质为毛泽东打击党内外的不同声音的武器,成为毛泽东专制统治的工具,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发展。”

“建国后,毛泽东将封建皇帝治国安邦的宝典《资治通鉴》读了17遍。那部书画满了毛泽东所做的记号、批注。那些封建王朝宫廷斗争的权术,浸透了毛泽东的每一条神经。”


编者的话:

叶永烈的包括《周恩来与毛泽东》在内的3本著作,10年前在国外出版,去年由远方出版社在国内出版发行。

像上述那样对毛泽东的淋漓尽致的批判、揭露与无情的鞭笞,按传统的思维定势,他只能在国外度日,是难以在国内立足的。但令人欣喜的是:在今年出版的《同舟共进》杂志的第11期上刊登了1篇由叶永烈写的纪念胡耀邦诞辰九十周年的长文。

这一现象,至少说明现在政治上已放宽到像叶永烈那样的人,不但允许他在国内存在,而且还可以发表他的文章。这是一件大好事!这是否意味着让中国人民开始享受对当年暴政史的知情权!?果能如此,重新评价毛泽东已为期不远矣!

史学家唐德刚:和刘邦、朱元璋等农民起义领袖是 “同一种动物”。大史学家唐德刚先生的文章说:“他(指毛泽东)从完全正确,走向完全错误,最后把全国人民整到绝境。这是五千年历史上的特殊阶段。”他认为:“毛对法治的理解,还停留在二千年前法家的层次。 他所知道的‘法’,只是惩人之法的 ‘王法’ 和 ‘刑法’。他对现代法理学一窍不通。

毛不讳言,自称 “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这反映他自诩的 “虎气” 和 “豪气” 。

唐居然说:“这位农民知识分子,和农民起义的领袖陈胜、吴广、刘邦、刘秀、黄巢、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等英雄好汉是同一种动物。” 身为大师,何出此言!平时为文,用词遣句是准确而老到的。是失语,还是调侃,还是为破除迷信,而用此激愤之词呢?

(上文引自丁弘著《毛泽东现象和其它》一文)


编者的话:

用 “同一种动物” 这个词来论述毛泽东这样一位历史人物,似乎偏激了一些。听起来有些刺耳, 曾拟将小标题改写为“同类”。

后来一想,为尊重原作者的观点,又恢复原来的小标题。对毛泽东在建国后所炮制的一系列冤案及其给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带来的大灾难,必定会有合乎实际的定论。在目前既有 “禁区” ,严格控制舆论界,又要坚持改革开放,走 “民主、法治”之路,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一个真正的民主、法治的国家里,是绝对不允许有什么 “禁区” 的,“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 这是法治社会的底线。如果没有这一前提条件,所谓 “民主、法治” 只能是欺人之谈!史学界在目前之所以出现思想混乱的局面,就与此有关。

在诸多评价中,归纳起来,无非是三种:一曰毛泽东依然是 “神” ,应当继续向他 “顶礼膜拜” , 这种人不是 “左爷”,就是奴才或者还习惯于跪着的人;二曰毛泽东是人,但有罪;三曰毛泽东是 “魔” 或 “动物” ,这是一批对毛泽东暴行进行深刻反思的人。对他们的思想激情是可以理解的。

这是因为毛泽东对中华民族来说,是一个 “千古罪人” ,在古今中外历史上所有专制主义者,在毛泽东面前, 都是望尘莫及的!通过3年 “人祸” ,活活饿死了4000万人, 通过 “十年浩劫” 又活活逼死了2000万人(叶剑英语),仅这两笔血债,说毛泽东是绝灭人性、丧尽天良,决不过分。

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毛泽东那样的人来。从这一角度看,说毛泽东是 “魔” 或 “动物(即畜牲)也是讲得通的。大史学家唐德刚这么评说,也无可指责。当然,对编写史书的人来说,还是应该理智一些。把毛泽东当作有罪的历史人物来对待,还是比较贴切的。唐德刚说:“毛对法治的理解,还停留在2000年前法家的层次。他所知道的‘法’,只是惩人之法的‘王法’ 和 ‘刑法’ 。 他对现代法理学一窍不通。”

像这样评价,于理于法,都是站得住脚的。从这一视角看,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遭受空前绝后的大灾难,是绝对逃不了的。可惜直到现在为止,对毛的评价还停留在《历史决议》的水平,真是太可怜、太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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